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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8大优势

1、资质过硬
  淘宝很多旅游、签证卖家只是旅游咨询公司或者签证服务公司,注册资金仅几万,多者不过10万,出现问题完全无能力赔付!而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隶属北京永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出境许可证编号:L-BJ-GJ02124),旅游局80万质保金,千万责任险保额保障!

2、经验过硬
  五年一百五十余国家或地区领事馆三万多签证申请经验造就了我们的签证团队在材料准备、翻译、制作、预约、缴费、保险、预定、发邀请以及面试等各个环节做到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3、关系过硬
  庞大的送签数量、良好的送签记录营造了良好的使馆关系和口碑!在送签的150多个国家中,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开通了70余个国家的保签业务。保签意味着签证不出签所,有前期消费统一由中心买单,大大降低了各位亲们因被拒签而造成的损失。

4、服务过硬
  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员工均为公司签证部的销售骨干,在业务水平、销售能力、服务技能等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5、强大的服务团队
  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拥有国家旅游局备案认证的4张黄卡和2张白卡,(注:欧洲国家团队送签一般需要白卡,非洲国家团队送签一般需要黄卡。)为同一时间递交6个不同国家的签证提供了可能!除了6位送签员外,我们还有专业的翻译、填表人员,以及销售骨干。

6、强大的地接网络
  众所周知,除很小一部分国家外签证的递交是需要邀请函、移民局批文或者酒店预订单的,而这些工作要想在国内完成难度不言而喻,这就不得不委托给各国的合作伙伴,旅游行业术语为地接社。本中心在6大洲70多个国家都有常年的合作伙伴,为第一时间办理邀请、批文、订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7、强大的地理优势
  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昭阳区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大厦,南靠日坛路第一使馆区,东依三里屯第二使馆区,直线距离不超过3公里!

8、强大的物流配送
  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使用的物流配送公司国际为联邦快递,国内为顺丰快递!在确保宝贝安全的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递交到各位亲们手中!所有快递本中心均由投保,省却了中心和亲们的后顾之忧!

预订必读

1、中心列出之所需工作日,为使馆工作日,即使馆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这不包括您的材料往返于您和中心的时间。使馆有权将您预计取出签证的时间延期,或要求面试等。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领使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虽然我们认为所有我们的签证信息资料和描述均是准确的,但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现相关信息或描述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我们并不向您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签证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签证最新案例

办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签证注意事项

 

签证入境

  一、签证须知

  根据中波两国协议,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波黑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中波两国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已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持普通护照公民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停留或者过境,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180指自停留的任意一日起向前溯及的180日。如希在对方国家每180日停留超过90日,或在对方国家境内学习、工作、从事媒体报道等须经对方国家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并获得相应签证。

  根据波黑政府的决定,持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护照人员可免签进入波黑,最长可停留90天。

  未成年人入境

  未满18岁但拥有个人出行证件的外国未成年人可以在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或在一位该监护人的授权人士(需提供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的陪同下通过波黑边境。该同意书或委托书应包含:未成年人和法定监护人的个人信息、陪同人员的个人信息(如有陪同)、在波黑逗留的目的和时间、同意书的有效期限以及授权人的签字。该文件必须以波黑官方语言之一或以英语书写,并经过授权法院翻译员的认证(如果文件是翻译而来)。在以下情况下,未成年人应被视为持有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书:

  乘坐飞机并持有航空营运人签发的未成年人转送书;

  参加学校旅行,并在主管学校机构核准的旅行团成员名单之上;

  参加体育、文化或类似活动,并在参加者名单之上。

  如果年龄低于18岁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陪同,并且没有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则该未成年人将被移交给原入境国的边警。

  二、相关信息网页

  (一)波黑外国人事务局

  http://sps.gov.ba/index.php?lang=en

  (二)波黑外交部签证信息网页

  www.mfa.ba/konzularne_informacije/vize/default.aspx

  (三)波黑国家边境管理局

  www.granpol.gov.ba/info/

  三、入出境须知

  根据波黑国家边境管理局要求,入境人员须持有效旅行证件,或波黑有效签证、有效许可、临时或长期居留(符合免签条件的除外);驾车入境还须持有波黑认可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所有证明、保险等一系列车与车主的证明材料;在波黑停留期间须有足够资金(包括支付必要医疗保障经费),具体数额为停留期内每天150“可兑换马克”(约合75欧元 ; 未曾被波黑驱逐、取消居留和禁止入境者,其在波黑的居留不会对波黑的国家安全、法律和公共秩序造成威胁。

海关防疫

  一、海关规定

  波黑国家间接税管理局(www.uino.gov.ba)是波黑统一的海关管理机构,于2004年在波黑两个实体—波黑联邦和塞族共和国的海关管理局基础上成立,2005年1月1日起正式运作。

  旅客进入波黑需遵循以下规定:

  根据波黑有关法规,出入波黑可携带总价值不超过2500欧元的外币和支票;同时,在取得授权银行证明后,可额外携带总价值不超过2500欧元的外币和支票,无需申报。超过上述数额则必须报关,否则一经查出,海关将根据《波黑反洗钱法》向波黑调查保卫局报告并进行惩处。

  旅客在个人行李中携带的物品(包括礼物或纪念品)可免关税,但此类物品仅为满足个人以及家庭需要,不得具有贸易进口性质,其总价值不得超过600“可兑换马克”(约300欧元)。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携带香烟或酒精类物品。个人物品范围包括:衣物、卫生用品、首饰、照相机、录像机、便携式投影仪、便携式乐器、便携式录音广播设备、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打字机、笔记本电脑、儿童车、残疾人座椅、小型体育器械和医疗设备等。

  对某些特定商品(酒类、烟草等),旅客可携带的免税商品数量限制如下:

  (一)烟草类:可携带下列三项中的一种 :香烟 200支;卷烟100支;烟草 250克

  (二)酒精饮料类: 2升低度葡萄酒;超过22度的酒精饮料1升或开胃葡萄酒;香槟,烈性葡萄酒2升。

  (三)香水类: 香水60毫升,清新剂250毫升

  如果旅客进入波黑时携带的物品超过了上述规定的限制,应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旅客缴纳关税实行简化手续,如随身物品价值在3,000“可兑换马克”(约1,500欧元)以下,将按10%的统一税率缴纳。

  旅客出入波黑禁止携带以下物品:

  具有贸易性质的商品,麻醉品、有毒物品、化学品或其他危险品,武器弹药和爆炸品,其他危害波黑利益和安全的物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董和艺术品。

  二、入境检疫

  外国人如来自传染病疫区,进入波黑必须持有接种疫苗的证明。

  波黑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法律规定总体上参照欧盟的相关做法和规定。旅客携带猫狗等动物进入波黑时需准备好该动物的原产地和健康证明。证明书上除了需注明动物的详细资料及所有者的身份资料,还要证明该动物健康状况良好。对于受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波黑禁止其进出口。

居留入籍

  一、外国人居留政策及相关手续

  在波黑停留不得超过签证有效期,或两国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的期限,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居留予以起诉。

  (一)根据波黑2008年4月16日颁布的《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和庇护法》第51条规定:外国人可凭以下事由获临时居留:与波黑公民结婚或保持事实婚姻状态;家庭团聚;从事教育、科研、艺术、体育或咨询性活动;获有工作许可;从事私营企业活动或志愿者活动或对波黑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从事宗教活动;拥有波黑境内不动产产权;医疗或其他人道主义原因,如出于波黑作为国际协定缔约国所承担的责任等原因。

  1、外国人只有持长期签证(D)入境,才有机会申请临时居留。波黑D 类签证的要求如下:

  有效护照(从签证签发之日起护照至少应在90日内有效)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照片两张(大小:3.5x4.5cm);

  经当地外国人事务服务局签批的邀请函;

  1) 探亲:需出具一封经过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发出并经当地政府认证的邀请函;

  2)工作:需附上波黑公司的正式邀请函,此邀请函需经过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当地办事处的认证;

  还需要波黑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原件;

  居住证明(如果申请人当前没有在本国居住);

  有充足资金在波黑逗留的证明;

  公证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公证,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盖章;

  公证人员出具的国际旅行体检记录,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盖章。

  波黑大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的权利。

  2、临时居留期限最长为一年,外国人持有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临时居留期限至少多3个月。

  3、因人道主义原因颁发的临时居留期限最长为半年。

  4、外国人只能以申办临时居留的事由办理临时居留延期。

  (二)根据波黑《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和庇护法》第59条规定,外国人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获长期居留:

  1、获得波黑临时居留并在波黑境内连续居留5年以上,有充足和定期来源的财力。

  2、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居所;有长期的医疗保险。

  3、一年内在波黑以外居留不超过90天,仍视为连续居留。

  波黑不为教育、临时或国际避难、维也纳外交领事公约等规定的法人、志愿者活动、医疗或参与对波黑具有重大意义项目等事由颁发长期居留。

  办理波黑临时居留或长期居留的具体手续可参见波黑外国人事务局网站:www.sps.gov.ba/engleski/informacija.php

  二、国籍与移民政策

  波黑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1999年8月26日颁布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国籍法》第4条规定:波黑公民可拥有与波黑签订承认双重国籍协定的国家的国籍。

  波黑国籍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国籍法》第9条规定:申请波黑国籍的外国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岁;

  (二)已经在波黑境内至少居留8年;

  (三)熟悉一种波黑主体民族的语言;

  (四)未曾被波黑司法机构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驱逐出境或拒绝入境;

  (五)自提交申请之日之前8年内,没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处超过三年以上徒刑者。

  (六)除原国籍国与波黑签订有承认双重国籍协定者外,获得波黑国籍后主动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失去原国籍。

  波黑外国人事务局为入籍事务的主管部门,其常用联系方式为:

  电话: 00387-33-772950

  传真: 00387-33-772982

  网址: www.sps.gov.b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签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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